2009-08-06(Thu)

生活不是偶像剧

昨天的状态和QQ的签名都是这样改的。

“比起李东海和崔始源拽我起来,我还是觉得自己的命更重要一点……”

其实这句话的本意是后半句,虽然我知道95%的人看到这个状态或者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会是——啊好羡慕~/如果摔倒的是我就好了/下次我也要摔一跤,或者——你不应该马上起来呀/你应该等着他们来扶你呀……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羡慕曾经摔倒了被他们扶起来过的饭,可以和他们在私下交流的饭,在演唱会时和他们握到手接到他们物品的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在听到别人讲述以上几种情况时心里默默的想——如果是我……/为什么我就这么没运气……

不过这种事情对于经历的人来说只是爆rp而已,对于没有经历的人也绝对称不上没运气。

你有幸成为自己幻想中童话故事或者偶像剧中的主角,拥有一段你与他之间的独家记忆,而对于他来讲,他仍然是他,只不过你,变成了一个群体,叫做饭。

难道要在演唱会是处心积虑的挑选位置,全部重点只为了可以摸到他们或是接到他们的东西,而丧失了投入到整个演出中的乐趣,难道想看到你喜欢的人醉态的样子拉着你的手说醉话,你确定你在那种时刻会感动的热泪盈眶而不是想转身甩他一巴掌,难道要在不确定他会不会扶起你的情况下摔倒甚至假装摔倒,被后面蜂拥的歌迷踩伤或者压在底下,如果他那天只是径自往前走没有停留。


我一直在说,我喜欢他们,但不会让他们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更不会允许他们成为我生活的全部。



如果生活足够狗血,那么昨天在摔倒那个时刻是不是周围的时间都应该在那一刻停止下来,整个世界只剩下三个人,全世界都在屏住呼吸静静的看,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我趴在地上,面前有两只向我伸出的手。


如果生活足够狗血,那么是不是应该在那组情节里还需要给三个人一人一个巨大的特写,细致到连毛孔都能看的清楚,脸上表情各异,仿佛能出其中窥探出当时各人的心理活动。


如果生活足够狗血,那么我应该在那个时刻觉得仿佛有光芒照在身上,与他们对视的眼神中仿佛有电石火光激烈碰撞,我应该还可以抉择一下到底应该把自己的手交到谁的手里。



但是生活就是生活。



在那个时候,身后还有无数不管不顾,完全不看前面发生了什么,只是一味叫着他们名字往前冲的歌迷,她们在那个时候眼睛里只有她们的哥哥,不会看到路,不会看到前面是不是有人摔倒,不会注意到是不是有障碍物或者有别的乘客。如果趴在那里一味的不起来,只会有更多的人摔倒,有更多的人踩到你,或者压在你的身上。

我只知道,在摔倒的一瞬间,在他们停下来伸出手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想到的,根本不是,他们来扶我了,他们对饭真好,他们为了我停下来了。



在那个时候,脑海里当下只有唯一的念头,那就是——



不行,我必须要立刻站起来。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说的更加直白,是求生的本能。



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多趴一会不起来,除了本能之外,我还想说——


我喜欢他们不假,甚至是很喜欢他们。

但他们是谁?我还犯不着为了他们,连自己的安全都不要了,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我想只要在那种时刻摔倒过一次的人都再也不想有那样的经历,哪怕是被他们亲手扶起的,而我也奉劝有些梦想着有天想要自导自演一出自己假装摔倒让他们来扶起的偶像剧的同学们,趁早放弃这样的念头,他们会不会停下来不说,最重要的是——


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绝对要以自己的人身安全为第一前提,那么危险的事情,绝对不要去尝试。



因为生活不是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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